法哲学原理Epub+Pdf

哲学原理

作者:[德]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分类:文化

ISBN:9787010169019

出版时间:2017-2-1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标签:
哲学 
西方哲学 

内容简介

《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在1818年任柏林大学教授时写的,于 1821年正式出版,系统地反映了黑格尔的法律观、道德观、伦理观和国家观,也是人们研究黑格尔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哲学原理》从哲学的角度解析法,用辩证的思维探悉法、道德与伦理之间的奥秘,从而迈向自由的意志。

黑格尔的法哲学属于其哲学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在黑格尔看来,无论是自然哲学还是精神哲学,都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法哲学作为精神哲学中的客观精神同样也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黑格尔认为,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真正的自由是受客观的、具有普遍性的法的限制的自由。所以,自由在法中才能实现。他把这种法的发展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构成了《法哲学原理》一书的主要内容。

章节介绍

译者序
一、黑格尔《法哲学》版本考
二、黑格尔《法哲学》与“自然法”的关系
三、黑格尔《法哲学》中几个核心词语的翻译和理解
序言
导论 法哲学的概念,意志、自由和法的概念(第1-32节)
本书的划分(第33节)
第一篇 抽象法(第34-104节)
第一章 所有权(第41-71节)
一、取得占有(第54-58节)
二、物的使用(第59-64节)
三、所有权的转让(第65-70节)
从所有权向契约的过渡(第71节)
第二章 契约(第72-81节)
第三章 不法(第82-104节)
一、无犯意的不法(第84-86节)
二、诈欺(第87-89节)
三、强制和犯罪(第90-103节)
从法向道德法的过渡(第104节)
第二篇 道德法(第105-141节)
第一章 故意和责任(第115-118节)
第二章 意图和福(第119-128节)
第三章 善和良知(第129-140节)
从道德法过渡到伦理法(第141节)
第三篇 伦理法(第142-360节)
第一章 家庭(第158-18l节)
一、婚姻(第161-169节)
二、家庭财富(第170-172节)
三、子女教育和家庭解体(第173-180节)
从家庭过渡到市民社会(第181节)
第二章 市民社会(第182-256节)
一、需要的体系(第189-208节)
1.需要及其满足的方式(第190-195节)
2.劳动方式(第196-198节)
3.财富(第199-208节)
二、司法(第209-229节)
1.法之为法律(第211-214节)
2.法律之定在(第215-218节)
3.法院(第219-229节)
三、警察和同业公会(第230-256节)
1.警察(第231-249节)
2.同业公会(第250-256节)
第三章 国家(第257-360节)
一、内部国家法(第260-329节)
第一、内部制度之自为(第272-320节)
1.君王权(第275-286节)
2.行政权(第287-297节)
3.立法权(第298-320节)
第二、对外主权(第32l一329节)
二、外部国家法(第330-340节)
三、世界历史(第341-360节)
附录
1.黑格尔给阿尔滕斯泰因的信1820年10月10日
2.黑格尔给哈登堡的信1820年10月中
3.阿尔滕斯泰因给黑格尔的信1821年8月24日
4.黑格尔给阿尔滕斯泰因的信1822年7月3日
5.黑格尔对《哈勒普通文学报》之攻击的反应(1822年)
6.黑格尔对古斯塔夫·胡果的法哲学评论的答复(1821年4月)
理论著作版对第7卷的编辑注释
主要译名德汉对照及索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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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评论

  • 知常的评论

    改变我世界的一本。

  • 例不虚发探花郎的评论

    译者在序言部分批评了下老译本中的译文错误,但是···新版本里翻译问题也不少啊!而且不少地方错的实在不应该。(貌似没参考英译本?还有,许多地方直接参看,沿袭老译本的痕迹太明显,太重了!! 关于道德,关于善恶,关于自由意志,关于选择,关于国家的本性,主权性,决断概念等,黑格尔的目光太毒辣太犀利了!

  • 三土居士的评论

    新版本,邓安庆老师翻译,比商务的老版本应该是有很大进步的,人民出版社的这套黑格尔全集目前看来比商务的历史考订版全集进度要好很多

  • 湛水先生的评论

    新版本翻译好

  • 砸锅学家的评论

    脚注玄机多,现在这个年头估计过不了审。

  • Hier Tanze的评论

    “我还希望在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局外人死前发出这样的感慨。年纪再青一点的时候喜欢这样的对自由的理解,自由意味着在异化世界中退回纯粹主观性的决断,那样的自由虽强调担责,但只需为自己负责。后来才明白,这样的对自由的理解很容易破坏现实中展开自由的理性环节。局外人不要爱情,不要友情,不要宗教,不要法律,他孤零零的心灵由此不再被俗世污染,但也在另一个意义上被异化了——用黑格尔的话说,他跌落于现代社会伦理性的丧失之中,看不到现实构成自由的理性环节。他的自由孤傲而空洞。“自由是在他者中守在自己身边”,黑格尔努力将自由推入现实的环节之中,自由只能实现于伦理性实体当中,由此补足自由主义的缺憾。也许还有问题:如何面对异化了的伦理性实体,那个第二自然?

  • 易知的评论

    不比老译本好。

  • Athos的评论

    读刑法部分

  • xhj的评论

    常读常新。述说了理性在国家中的作用。

  • 随性而安的评论

    我觉得这个版本搞得不错,市民社会文章以及讨论课准备

  • 什切青的禁卫军的评论

    二读完成:自由及其实现的过程,黑格尔的书无疑都是包涵巨大内容的进程学。

  • 玄小晶的评论

    此生黑粉。定了。

  • 的评论

    费了不少力气读完了,但是绝不敢说自己读懂了,特别是关于国家和世界历史那两个最有创造性的部分,总体来说其实是略有失望的,所谓的神书的神圣性很大程度上来自于马克思的反向吹捧,抽象法和道德法部分并没有给人多大的冲击,基本是近代政治哲学的一种理论反思。但是最后一章节还是颇为精彩的,显然黑格尔的国家已经不是个体的实存国家,乃是灵知的终末王国,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将霍布斯那里比较隐晦的时间维度激发了出来,于是国家乃成为创造永恒的俗世教会,而市民社会则在一种充分的教育之中解体,只不过问题在于教育何以可能,如果教育作为近代政治理论的关键环节受到了质疑,黑格尔的一切宏达理想必然受到教育的他者,也就是他所提到的贱民的威胁。当然你很难判断黑格尔说的就是一定黑格尔想的,这是要命的地方。

  • 段段的评论

    地狱一般的夏天……

  • PXT的评论

    二读。经典常读常新。

  • [已注销]的评论

    令人惊奇的是,书中许多观点与当下中国社会政治现实具有难以置信的相似性

  • 张无慢的评论

    叹为观止

  • [已注销]的评论

    时隔六年重新找回密码登录豆瓣,只为了说一句,这个译本实在不敢恭维,错误太多。译者极力贬低前人的贡献,可是在不少地方却把前人正确的译文改成了错误的,而前人在很简单的单词上所犯的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失误——都不好算错误——却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不仅如此,译本中多次出现与原著本身因而与翻译这件事情本身毫无关系的含沙射影的译者注。时间有限,无法把看到的错处列出来(朋友们在Adiyat君所作的笔记中就可以窥见一斑)。提醒读者朋友在购买前擦亮眼睛。

  • _1_的评论

    跟好黑格尔,认准邓安庆老师。

  • 林牧的评论

    每次当有暴力来干涉生育的时候,就想来法哲学原理第三篇里找点安慰。事情当然没有坏到生杀予夺的地步,但想想只要狠心拒生,资本就少一代可以剥削的劳动力,这种报复真tm让人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