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之死
作者:李贞德
分类:文化
ISBN:9787229170646
出版时间:2023-1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内容简介
《公主之死》是一部法律史作品。作者爬梳史料,详细讲述了北魏兰陵长公主被驸马殴打流产致死这一经典案例的来龙去脉,以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的写作方式探讨了婚姻暴力、性犯罪、亲属容隐、连坐、夫家认同、男尊女卑等重要而深刻的法律及婚姻伦理议题。
通过零星残存的条文、案例和判决,作者分析了儒家官僚集团与皇权在确定涉案人员罪名及刑罚轻重方面的共识和分歧,深刻揭示了汉唐之间几百年里女性的法律地位情况、法学和司法的传承状况,显示出虽然从汉朝开始婚姻和家庭伦理已被纳入法律规范之中,但儒家伦理法制化的进程是曲折的,在胡汉交融的北朝时期,夫尊妻卑的伦理并未完全进入法律体系之中。读懂这一案件,对于中国法律“儒家化”或“父权化”的发展过程,以及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会有更深入的理解。
章节介绍
目 录
楔子/ 1
古今异同/ 5
修正“民法”亲属编/ 7
专制皇朝与父系伦理法制化/ 13
第一章 悲剧发生了/ 17
驸马通奸,公主流产/ 20
父系家族伦理/ 25
为罪人辩护/ 30
抗议驳回/ 34
悲剧的启发/ 35
第二章 不伦之恋:通奸的罪与罚/ 37
奸夫之刑/ 40
以妒防奸,另类妇德/ 46
淫妇之罪/ 51
第三章 家丑不外扬:婚姻暴力与妇女地位/ 60
以《斗律》处罚暴力/ 62
男性暴力/ 64
法律程序:验伤、保辜与“非公室告”/ 69
女性暴力/ 74
南北有异/ 77
谁是我的母亲/ 84
男女有别/ 86
第四章 生为夫家人,死为夫家鬼:法律中女性的夫家认同/ 88
容隐/ 89
族刑与连坐/ 91
离婚避祸/ 96
出嫁从夫/ 100
同情女弱/ 102
第五章 牝鸡司晨?女人当家!/ 110
皇权与司法/ 111
从内朝到外朝/ 114
法律世家/ 116
鲜卑女性/ 122
女主政治/ 127
灵太后的崛起与作为/ 132
武则天的改革/ 135
余 论/ 142
观察历史/ 144
联想现代/ 147
参考书目/ 151
图片出处/ 157
网盘地址:
书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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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饮狂歌的评论
听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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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格菜头的评论
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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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kitsch的评论
理了下男权社会女性生存脉络 说白了当权者中有女性意味着女性权益大不一样 俺村zhongyang委员女性比例不到10% 这么多年常委一个女性都无 所谓女性权益也不过是男性给的罢了 男性可以共情吗?那必然要变成女性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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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早的评论
兰陵公主案,又称刘辉欧主伤胎案,案件极为复杂,《魏书·刑罚志》用了近1/6的篇幅来记述这起案件,连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都引用过。“整个案件牵涉到性犯罪、婚姻暴力和连坐容隐等法律家族主义,可以说涵盖了传统中国女性会碰到的大多数刑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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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马佑夫的评论
从《漫长的余生》找来,一本穿针引线的中古法律史小书,关于女权和母权、关于统治者意志和法律体系儒家化进程,明明是学术的范畴,竟读出了某种悲悯感。以“同情女弱”的方式争取权益,依靠女当权者手段,以兰陵长公主之尊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人?这条漫漫长路,几千年下来,唯有女性自己才能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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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哥的评论
装帧5星,内容4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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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的评论
sd# 鲜卑没有夫家论 夫本位思维 将奴婢开膛破肚塞满草料归还丈夫 控诉双方 维护礼法儒家官僚集团 vs 维护女权的鲜卑贵族 矛盾 一个没有那么保守 一个也没那么先锋 司法机制 控辩双发司法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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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卡的评论
女性主义角度展开的古代法律史研究,从公主之死引发的皇室与大臣两方面争议出发,一方面,是儒家伦理、父系家族伦理对法律的影响、对女性在法律中地位的决定,另一方面则是统治者的角度如何影响法律以及社会规范等,统治者对儒家一套是选择性利用的。在这一方面,这本书举了不少女性政治治理的例子,同时指出在古代一些地区也不同存在着女性当家的现实,而女性统治者一般来说也更愿意去体恤女性的处境,给予女性更多的空间与权利,尽管也有阶级限制。最后指出,这种研究不能仅停留在条文分析中,也要检查女性运用权利的机会与参与立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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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栗子白白的评论
北魏胡灵太后可以作为一个研究对象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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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的评论
非常棒,很好读。李贞德从女性的角度出发,叙写一位1500年前女性遭受“家暴”的故事,反映出女性困苦的地位,让人不禁感概,古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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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的评论
很好的一本小册子,以小见大,通过公主之死的案件,初探北魏时期法律中女性的地位、儒家父系伦理的影响、婚姻家庭制度的概况,余论中的“何不让周婆制礼”,更是深化主题。
不足之处一是内容还是有些简略,不少地方论述不深。二是出版社为了水页数加了很多无关插图…… -
壁虎小姐Elsa的评论
值得常翻常新的一本书,除了讨论汉唐之间女性法律地位和演变过程本身,作者提供了一个看文题的新视角,“当我们讨论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时,不能只是分析女性在各种条文和案例中的处境,也必须检讨女性运用法律的机会和参与立法的可能性。”如果女性不具备参与的可能性,那么被动等待的权利与公平究竟能有多少,其实是比较值得打一个问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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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寂静的评论
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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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的评论
内容过于重复、反复,但是拘于时代背景,冲着内容多给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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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的评论
别人的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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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彭是個书脊党的评论
等我写篇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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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的评论
忍着怒气看完了,果不其然看任何历史书都会被气到不行,全是糟粕,全是吃女人的his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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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泽的评论
很有趣的一本小书!已经想不起是在哪里被安利的,恰好今年再版就入手了一本。这书日译版的书名是『中国儒教社会に挑んだ女性たち』,总觉得这书名少点什么,与其说灵太后以女性的身份向儒教社会发起挑战,倒不如是皇权至上和儒教伦理之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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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流光的评论
旧书新版,探讨了儒家伦理观念如何影响女性法律地位,或者说是儒家伦理法律化过程中女性地位的变迁。父系观念下,母慈子孝被认为是生物的天性,与禽兽的舐犊之情相去不远,礼制下的“尊父”才是人之为人的表现。女性的天然优势被弱化为动物的本能。另一方面,女性因婚姻而改变了家族认同,由从父变为从夫,伦理要求及法律责任也随之而变。女性没有主体性,始终是依附者的形象。如同作者所讲,如何改变这样的状况,除了女性意识的崛起与抱团取暖外,站上权力运作的枢纽位置才是最为关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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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歌的评论
台湾学者的长处是熟悉文献,善于从小处着眼入手,发前人所未发,但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小处过于细微,不一定能够说明所谓见微知著之著处,而且作者所期望之现实意义恐怕还是要落到有权力者之作为,那这种现实的意义恐怕也没有非常必要提及。